ICP,網絡內容服務商,英文為 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,即向廣大用戶提供ICP信息業務和增值業務的電信運營商。所謂ICP信息服務,是指通過ICP向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的服務活動,其必須具備的證書即為ICP證。
(一)公司符合100萬內資;
(二)法人和股東都是內地,不能有外資和港澳臺;
(三)提供公司名下5人近三月社保證明;
(四)托管必須是在北京,網站備案的IP地址是北京的,已經以公司名義備案,網站可以打開有經營性項目。
(五)網站下方需要有公司名稱全稱,有企業固話和ICP備案號;
(一)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彩色掃描件;
(二)公司章程工商調檔原件;
(三)法人及股東身份證原件彩色掃描件;
(四)公司主要管理、技術人員身份證原件彩色掃描件;
(五)公司近期為員工所上的社保證明原件;
(六)托管協議原件彩色掃描件及托管商IDC證書復印件;
(七)域名注冊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。
(一)客戶提供基礎材料;
(二)政通咨詢整理審核貴公司材料;
(三)政通咨詢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;
(四)材料經由客戶公司簽字、蓋章;
(五)政通咨詢提交通信管理局審批;
(六)客戶領取受理通知書;
(七)客戶領取ICP經營許可證。
必須有網站,并完成網站域名備案即ICP備案:此備案由服務器托管商來完成。
根據《ICP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,第十九條,未取得經營許可證,擅自從事經營性ICP信息服務,或者超出許可的項目提供服務的,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,有違法所得的,沒收違法所得,處違法所得3 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罰款;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 萬元的,處10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嚴重的,責令關閉網站。
此外,ICP經營許可證是入駐天貓、淘寶電商平臺,開展網絡游戲運營等業務的前提條件。
